各位考生,我办将于2018年5月23日通过邮局以EMS快递形式将考生“调档函”邮寄出去。邮寄地址按照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近期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免邮局“退件”。5月31日后,没有收到“调档函”的考生与我办联系。
特别说明:
(1)快递中只包括一份“调档函”。“录取通知书”需要等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邮寄,请及时关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将档案转到我校。为便于非全日制研究生落实就业单位和党员组织管理,一般情况下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不转档案,应届本科生档案回生源地。中共党员如将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到我校,要严格按要求参加我校安排的“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如确定不转档案,此“调档函”自动作废。
(3)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不调档,不发调档函。
(4)我校应届本科生考入本校的不需调档,毕业后由学校统一办理档案移交。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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