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录取检查正在进行中,请务必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如有疑问及时处理解决。请仔细阅读以下工作要求: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
在教育部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为现场领取和物流快递。
快递寄件地址和电话是研究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移动电话。如有极特殊情况要求更改,请本人或委托人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办理,办理时间2018年5月31-6月10日(不含双休日)8:30-16:00。
具体发放时间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二、新生调档工作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籍(人事)档案必须调入锦州医科大学管理,《新生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档案必须由所在单位以封条形式密封,并在封条骑缝处加盖公章。于7月18日前由档案所在单位以邮政特快档案专用通道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
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系电话:0416-4673865
为保护学生利益,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的要求,学生学籍(人事)档案一律不允许本人携带。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者,我校一概不予接收。为防止因重名等可能出现档案无法确认归属人的情况,请嘱托发件人务必将姓名,录取专业和研究生学号(见附件)写在材料袋醒目处。
锦州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管理科与学生处沟通协调后统一交接,无需本人参与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直接到锦州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具;本市党员同学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可直接由所在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到锦州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外市党员同学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从本人所在党委组织部门开到与锦州市委组织部同级组织部门,再由该组织部门开到“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然后再由锦州市委组织部开到锦州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锦州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只接收锦州市委组织部介绍信,不接收外市任何单位、部门介绍信,否则介绍信一律无效,须重开。同时请注意不要超出介绍信有效期);上述介绍信最终由锦州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开到研究生学院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费应在入学报到当天上交。组织(党员)档案原则上应与学籍(人事)档案一起邮寄,如有个别自带的情况,请党员同学在入学报到当天上交介绍信时特殊说明一并上交。
四、户口
研究生入学不需迁移个人户口,我校不受理户口迁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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