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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11月17日]  【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八、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与我校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各具体专业收费标准可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sdu.edu.cn)”查询。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B319房间

  电话:0531-88361181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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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yitiao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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