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精神和相关规定,为方便考生做好网上报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报考条件及要求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关于民族成分:①报考该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非在职考生(包括应届、往届毕业生),其民族成分必须为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②报考该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汉族和其他民族考生,必须是在自治区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自治区工作的在职人员。
2. 关于学历要求: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品学兼优,当年毕业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在职考生必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报考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品学兼优,当年毕业可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在专业领域有培养前途;往届、在职考生必须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特殊贡献或业绩显著以及工作岗位特别需求的可放宽学历要求。
二、报考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
1. 应届毕业生: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学生证、在校证明(写明入校前所在省份、入校及毕业时间、所在院系及所学专业、能否正常毕业等内容)。经公示并审核通过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参加考试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2. 往届生(非在职):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和学位证。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3. 在职人员: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和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二)博士研究生报名
1. 应届、往届、在职人员凡符合报考博士研究生条件的,其所需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程序与报考硕士研究生相对应人员相同。
2. 区内各高等学校在职人员报名由学校组织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项特殊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在选择高校及专业时,应充分考虑地方人才需求实际。我区鼓励各类人员报考理、工、农、医、金融、财税等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文史类以民族文化艺术、公共管理等专业为主。凡自治区难以安排就业的,不允许报考该计划。
2. 报考人员除具备应有报考条件外,必须牢固树立“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和“学成归来”的思想意识,必须服从审核单位在选择高校和专业等方面的调整,否则不允许报考该计划。
3. 为确保为我区下达招生计划的高校都有考生报考,规定每所高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国家部属高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特殊情况待报名审核后择期处理。
4. 考生应关注网上公布的允许报考的各高等学校学科门类(专业),凡不遵守规定的不予审核。
5. 异地考生通过报名审核后,可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后续手续,不接受函件。
6. 考生在网上预审核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等状态变为“审核通过”后才可下载《登记表》。
7. 报名审核期间概不受理来人、来电咨询。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核时间为10月9日—10月24日(法定工作日9:00——19:00)。
2. 博士研究生报名审核时间为11月1日—12月22日(法定工作日9:00——19:00)。
3. 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610办公室办理加盖公章手续。领取校验码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或参加考试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4. 博士研究生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于2017年11月20日后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610办公室办理加盖公章手续。
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
内蒙古教育厅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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