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拟在2017年9月—12月办理硕士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相关申请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无休学记录的2015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
2.有一年休学记录的2014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
3.入学前已在我校进修部分或全部研究生课程的2015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
二、申请条件
1.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业成绩和学位论文特别优秀,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学期毕业:
(1)除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之外,至少有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SCI、AHCI、SCI、EI、CSSCI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的论文;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科学技术奖励1项;或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地市级(地级市)及以上科技成果鉴定1项,排名前三。
(3)以下情况不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a.有课程重修记录或曾被列入跟踪培养对象;
b.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2.对入学前已在我校进修部分或全部研究生课程的研究生,须提供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给所在院(系),并申请给予认可成绩。经有关院(系)和研究生院确认课程成绩后,在读研究生期间可以免修免试所确认的课程。对该部分研究生,要求至少在校学习两年,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并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同上),在导师和学院同意的情况下,允许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申请程序
1.凡符合条件者须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和《提前毕业资格审核表》(详见附件),在导师和学院同意的情况下,于10月9日前交研究生院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研究生院拟于10月10日前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和研究生院网页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者名单。
3.通过公示的研究生须于10月18日前将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按校区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审核。送审材料包括:
(1)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并经过匿名处理的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pdf格式);
(2)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一份;
(3)论文评审费的财务转账凭单(请参照学位办公室要求)。
研究生院根据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的要求,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若评审意见全部通过,则以发文的形式同意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若有评审意见不通过,则不同意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其他
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手续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北校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詹老师:020-87110730
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湖厅315)
2.大学城校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老师:020-39380095
地址: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B1-4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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