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及成绩复查办法
河北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定于2018年2月3日向社会公布。
报考我院的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月3日至5日向我院提出申请,我院学科与研究生处负责考生成绩复查的受理和解释工作。对于确需进行成绩复查的,考生需向我院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填写对应查卷申请表(附件1,附件2)并签字,一式两份,并务必于2月5日14:00前扫描原件发送至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邮箱(yanjiushengidp@163.com),过期不再受理。两份原件请于3月1日9:00-11:00提交至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南校区明德楼521室)。如在外地不便提交,应在邮件中说明,并将原件通过EMS邮寄至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王老师收,邮编065201,电话:010-61593783。
根据冀教考研招[2018]1号文件的通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评卷教师对统考科目进行成绩复查,复查结果于2月底前反馈至各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及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报考我院的考生,复查结果将由我院通知。
自命题科目的试卷复查由我院组织评卷教师进行,复查内容包括主观题的错判、漏判和成绩累计错误等事项,评卷宽严掌握不在复查范畴。复查结果将于2月底前由我院反馈至考生本人。
请考生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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