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
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②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 工作方针。
③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主要动力。
④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重要保证。
⑤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重要条件。
⑥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领导核心和领导力量。
4.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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