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通知》可知,2021年山西二级建造师网上审核流程、依据标准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资格审核流程
(一)资格审核单位组织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资格审核单位2021年9月10日到9月30日对符合资格审核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部门不得跨地域接收资格审核材料。具体工作如下:
1.接收资格审核材料,并对其进行审核;
2.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通知考生,并做好确认登记;
3.资格审核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二)资格审核单位上报审核结果
各设区市资格审核单位应于资格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 2021年10月12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 .出具上报文件并填写《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6)和《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7);
2.参加资格审核人员《资格考试审核表》每人一份;
3.《不予通过确认登记表》(详见附件5)。
二、资格审核依据标准
1.凡遵纪守法,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并从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级别为3科)。
2.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网上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一)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资格审核时,为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应完整齐全、填写准确,扫描清晰。
(三)资格审核部门不接收不齐全、不完整或不清晰的资格审核材料。
(四)资格审核人员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五)资格审核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移交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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