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十二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和增项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宁建(建)[2007] 120号),经审核,张伟宁等5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李娜等2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公示期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 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弄虚作假行为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1-5179098
附件:点击下载
1、张伟宁等5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李娜等2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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