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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单选专项练习题(16)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8月31日] 【

  A.20%B.30% C.50%D.80%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建设资金的落实。建筑活动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拥有足够的建设资金。这是预防拖欠工程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基本经济保障。对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进一步具体规定为: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为推进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2005年5月11日建设部制订了《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为签订工程担保合同提供了司供参考的模板,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工程担保制度的健康发展。

  10.关于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方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B.未经发包方同意且无合同约定,承包方不得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

  C.联合体各成员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D.发包方有权将单位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工程分别发包给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

  【答案】D。本题考核的是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法》第19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建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11.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

  A.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允许所属法人公司以其名义承揽工程

  B.建筑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之上承揽工程

  C.联合体共同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D.施工企业不允许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答案】D。本题考核的是禁止承包单位转包的行为。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2.甲、乙两建筑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后来甲建筑公司施工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索赔2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是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故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B.因约定各自承担50%,故乙公司只应对建设单位承担10万元的赔偿责任

  C.如果建设单位向乙公司主张权利,则乙公司应先对20万元索赔额承担责任

  D.只有甲公司无力承担,乙公司才应先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C。本题考核的是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承担。依据《建筑法》的规定,联合体中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建筑公司甲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建筑公司乙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承担责任的一方,可以就超出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向对方追偿。但是却不可以拒绝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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