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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教材讲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3月5日] 【

  2.4.4.4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编制方案

编制内容 

主要要求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法定、约定从其高 

2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规范)防止触电、电气火灾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象 

对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部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及其他 

要求 

双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管现场监督 

特殊 

对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注意:要求总监理师签字的情况:⑴:专项施工方案⑵:建设单位拨款⑶竣工验收

  2、技术交底

交底责任人 

项目 

对象 

要求 

项目经理部 

技术负责人 

⑴工程开工前 

⑵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 

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 

⑴双方签字确认 

⑵经理部保存记录 

  3、安全警示

  危险部位、明显警示;要易于看到、文字易于读懂、图形易于理解、灯光明亮显眼。

  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做好现场防护;责任方承担费用,监理责任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先行承担,有约定从约定。

  5、现场布置安全文明

  办公、生活、作业区分开,不得在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临时搭建建筑应当符合安全要求、活动房屋有合格证。涉及人员安全+卫生。

  6、对周边环境采取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⑴有损相邻建筑的,专项防护;

  ⑵防止减少粉尘、三废、声光振动;

  ⑶市区建设,封闭围挡。

  7、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人员、制度、物质三方面

  ⑴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确定责任人;

  ⑵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⑶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现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

  本部分知识要结合《消防法》学习,以《消防法》的规定为重点

  8、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⑴安防用具 、设备、机具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2证),进场查验(1证)。

  ⑵专人管理,维护、保养、报废、建档

  ⑶作业人员按章操作正确使用。

  9、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特种起重设备要经过检验、验收、登记三个程序)

  ⑴使用前先组织或委托验收,施工总承包、分包、出租、安装单位共同验收

  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设备,验收前先经有资质单位的监督检验合格

  ⑶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有关部门登记

  10、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重点掌握)

  ⑴施工单位应当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唯一法定强制保险)

  ⑵保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支付

  ⑶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到竣工验收合格止

  2.4.4.5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1挪用安全生产费用P80 

责令限改,处以挪用费用20-50%的罚款;造成损失赔偿 

2违反施工现场管理P80 

责令限改;逾期停业罚款5-10万;犯罪刑责;民事赔偿 

3违反安全设施管理P80 

责令限改;逾期停业罚款10-30万;降级吊证;犯罪刑责;民事赔偿 

4管理人员不履行安管职责 

责令限改;逾期停业整顿;犯罪刑责;尚不构成犯罪:罚款2-20万,撤职;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高管和项目负责人(罚款撤职砸饭碗) 

5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6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责令限改;整改不达标,责令停业整顿,降级吊证 

7其他P81 

责令限改;逾期停业整顿,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2.4.5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1095P81)

  2.4.5.1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1、确保勘察文件质量,保障后续工作的安全

  2、科学勘察,保证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2.4.5.2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科学设计的责任:依法律、法规、强制标准

  2、提出建议的责任:涉及施工安全的提出指导意见;采用四新,应当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质量责任中,设计单位主要是参与质量事故分析】

  3、承担后果的责任: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应对其设计负责。(单位、个人双负责)

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1未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标准勘察设计 

责令限改,处10-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降级吊证;构成犯罪追究刑责;造成损失,民事赔偿 

2三新一特工程设计单位未提保障安全预防事故建议

  2.4.6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1096P82)

责任单位/项目 

主要责任 

设备、配件供应单位 

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设备、机具出租单位 

“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否则承担民事、行政责任 

起重机械 

自升设施 

安装 

拆卸 

1高危性,纳入资质管理;起重设备安装(三级)、整体提升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2前,编方案、定措施;中,专业人员现场监督;后,自检合格交施工单位验收签字 

检验 

检测 

1强制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2检测单位责任:客观、公正、及时出检测结果并对之负责 

3发现重大隐患:报施工单位和特种设备安监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1未能提供安全实施和装置 

责令限改,处以合同金额1-3倍罚款;造成损失,民事赔偿 

2出租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机械设备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10万罚款;造成损失,民事赔偿 

3违法安装、拆卸自升式架设设施 

责令限改,罚款5-10万;情节严重,停业整顿,降级吊照;造成损失,民事赔偿;发现隐患不整改,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真题演练】

  (二级10-18)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 )1承担。

  A.总承包单位 B.使用设备的分包单位 C.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D.设备出租单位

  二级2010-1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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