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3合同的一般条款(2023 P160)
条款 |
主要内容确定方法 |
建设工程合同 |
意义 |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址:以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册中的记载为准 |
根据司法解释,建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之规定 如果没有有效的协议管辖,则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有法院管辖 |
对确定诉讼管辖有意义-原告就被告 |
自然人姓名:身份证; 住所: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口 | |||
标的 |
主要有财产(有形、无形),行为,工作成果 |
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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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以数字和计量单位衡量合同标的的尺度 |
应遵守法定计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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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标的内在质的规定性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
多方面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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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或酬金 |
取得标的物或接受劳务的当事人所支付的对价 |
涉及金额、计价模式、计价规则、调价安排、支付安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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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限 |
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时间范围 |
约定施工工期或提交成果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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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地点 |
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的地点 |
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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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方式 |
采取什么办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
施工合同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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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法定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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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
主要是在诉讼和仲裁中选择, 和解、调解非必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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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诀】
人名标数质量价报酬,期地方违解(争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
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
收、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
注意:只有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三个条款是合同必备条款(缺少直接导致合同不成立)。
1.4.2.4合同的形式(2024P161)
概念 |
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
口头形式 |
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采取书面的,都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灵活,取证困难 |
书面形式 |
有形载体体现合同内容(合同书、信件和数字电文-包括电邮) |
其他形式 |
行为推定形式;如:租期到期后,承租方继续用租赁物并付租金;出租方继续收取租金 注意:推定方式只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或者交易习惯或有约定的情况下,不能普遍适用 |
注意:推定方式只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或者交易习惯或有约定的情况下,不能普遍适用
1.4.2.5缔约过失责任(2025P162)
概念 |
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一般是在合同订立后的履行过程中。 |
构成要件 |
1、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还未成立,注意:虽然签订,但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被撤销也算是合同未成立;合同成立后履行不当的是违约责任,产生期间的不同是两者主要区别) 2、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先合同义务(保密、诚实等) 3、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由于相信对方而遭到损失(一定要有造成损失) |
缔约过失责任适用情形 |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骗取对方商业信息或者秘密) 2、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伪造、借用资质投标;假称资金到位招标等) 3、违背其他诚实信用原则:违反有效要约、要约邀请、初步协议等约定;未尽保护、照顾、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违反强制缔约义务;泄露或者不当适用所获悉的商业秘密给对方造 成损失等 |
【口诀】
假订合同恶磋商,隐瞒事实假情况
【真题】
(二级10-39)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
A.前者产生于订立合同阶段,后者产生于履行合同阶段
B.前者须主观故意,后者须主观过失
C.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是合同责任
D.前者无须约定,后者须有约定
二级2010-39-A; C和D的说法也有一定道理,但A是主要区别,最符合题意
1.4.3合同的效力(2030 P163)★★★★★
合同一般成立即○1有效,但因不同原因合同成立后也可能○2无效、○3可撤销可变更、○4效力待定。也就是合同的效力是有四种可能。
1.4.3.1合同的生效(2031P163)
1、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概念 |
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过程,并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当事人合意);未必生效 |
合同成立 一般要件 |
1、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3、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
合同成立 时间 |
1、意义:决定了当事人何时受到合同约束;(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2、原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规定:○1合同书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2按手印=签章;○3约定签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合同成立 地点 |
1、意义:可能成为确定有管辖权法院的依据 2、原则: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生效地点;合同书形式,双方签字或盖章地点 3.规定:承诺生效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经常居住地;有约定从约定 |
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概念 |
成立的合同具备生效条件而产生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产生法律拘束力(强制性),即对当事人而言:“生效的合同就是法” 体现国家意志。 |
合同生效 需要要件 |
1、主体合格: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自然人:权利能力从生到死;行为能力要与行为相应(纯受益的除外) 法人:超营业范围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 其他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领照分公司、登记合伙等) 主体不合格导致合同效力待定(暂时不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有权人的态度) |
2、意思表示真实 不真实包括:被欺诈、被胁迫;导致可能是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可变更 | |
3、内容不违法,不损害公共利益 法=法律+行政法规,且仅限于其中“效力性强制规定”; | |
4、形式合法:该书面的书面,该经批准的经批准,该登记的要登记违反形式合法,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不生效;关键看法定形式是否被规定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
【真题示例】
【0738】
甲施工单位与乙水泥公司签订一份水泥采购合同。甲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签字、盖章。则
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46。
A.甲、乙达成合意时 B.甲签字、盖章时
C.乙收到合同书时 D.乙签字、盖章时
46 一级2007-38-D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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