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宿迁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4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考试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鉴定中心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的终审工作。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http://www.sqrsks.com/index.php?a=lists&c=index&catid=39&m=content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2日、3日,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打印获悉。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另一专业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不合格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人员可以更改专业并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审核
(一)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宿迁市考生报名网址为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
(二)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09:00至2018年2月7日16:00;新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8日;网上缴费时间:从报名起至2018年2月12日23:00。
(三)各县(区)人社局及住建局等相关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等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全省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五)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携带材料于2月5日至2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送至市考试鉴定中心一楼大厅(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峰路(原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东首)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考生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填写“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以后学历报考的人员,前后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提供);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打印的验证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及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4)“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个人档案中的课程设置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六)增报专业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七)新报考人员和增报专业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八)对于2017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九)5月28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自行购买。
九、其他事项
1、关于人事考试失信惩戒。在考试报名中,报考人员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假证明或单位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工作经历、假证明等材料的,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材料将予以没收,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的信息将录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不良信息库,并视情节轻重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行为严重的将列入市诚信“黑名单”,予以联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请联系:12333,0527-84359049。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登陆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考试服务导航“常见问题”专栏(http://www.sqrsks.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4 ),或联系电话:0527-12333,0527-84353780。
附件:专业对照表.doc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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