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二级注册建造师热点问题解答(二)
问题1:《注册申报材料需补正人员通知》里面有我们单位人员的名字,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内按照存在问题补正即可,超过十个工作日的,等待数据退回后,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补正重新申报。
问题2: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什么时间可以发放?
答:我省2015年度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已由河北省职改办发放至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请考试合格人员到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领取。相关注册工作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3:住建部门不再统一制作印章,我们印章该怎么制作?
答:在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最新通知栏目内, 2015年11月2日转发的《关于停止收取注册费和印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11月25日转发的《关于停止收取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印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11月30日转发的《关于停止收取监理工程师注册费和印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上文件下方附件内均有印章刻制规格及式样,执业印章持有人可根据需要前往所在地印章厂按照国家规定的印章样式自行刻制。
问题4:二级建造师和二级临时建造师对注册年龄上是否有规定?
答: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二级建造师超过65岁不予注册,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级临时建造师超过60岁不予注册。
问题5:申报注册时对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的内容格式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对于申请注册时,人员有社保要求的专业,其社会保险应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聘用单位名称,聘用单位缴费代码,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缴费代码,缴费起止月,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和社会保险缴纳机构的印章。
问题6:在新启用的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审批系统中,没有相关注册人员信息怎么办?
答:请在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管理系统申报审批系统内,在实名认证成功后请点击相关栏目内的同步按钮,仍无法调取执业资格信息的,请参照附件1办理,其他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87066770
问题7:为什么二级建造师申报注销后,一级建造师申报初始审批结果仍为重复注册?
答:这种情况是由于一级建造师业务申报在住建部审批,二级建造师业务申报在省住建厅审批,两个系统数据同步时间有延迟造成的,建议如有这种情况。1、可在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时,可将省住建厅出具的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材料受理单附在申报材料中。2、如一级建造师审查后公示为二级建造师重复注册,可将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材料受理单保留好作为申诉依据。
问题8: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启用新审批系统后,报送材料是否经过当地建设局?
答:二级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申报注册材料,可自愿申报到省住建厅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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