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8年二级建造师第三周期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二级建造师:
为进一步提高二级建造师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注册中心”)根据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需要,拟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逐步开展二级建造师第三周期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仍按规定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并采用必修课集中面授、选修课网络教育的学习形式。全省范围内按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标准开展培训。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作为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单位,联合企业专家组成多套师资队伍,由省注册中心统一选派到全省各地开展教学工作。
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不分专业,以集中面授为主,完成学习可获60学时;选修课以网络学习为主,按照注册专业选择不同的内容学习,每注册一个专业须完成相应专业60学时选修课学习。
三、省注册中心网站( http://www.gdzczx.com/ )发布全省二级建造师第三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班信息并接受报名。二级建造师可自由选择时间、地点和班次报名必修课学习班,网络学习班报名成功即可登陆网站开始学习。
四、二级注册建造师第三周期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后,第二周期必修课学习内容培训班将于本年度内停止举办,请第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缺课重修”人员尽快完成学习,逾期将失去重修资格;“缺课重修”人员可重新报名直接参加第三周期必修课学习内容培训班。
五、网络学习实行全程视频管理和不定时测试考核,视频截图不清晰、非本人学习或测试达不到60%合格率,均须重新学习。网络学习自首次登陆学习开始有效期为三年,重新学习次数限2次。
六、尚未参加第二周期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培训的二级建造师,可选择参加第二周期或第三周期学习内容培训班。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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