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增项合格证明)办理流程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因办理人员多,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有序发放给合格人员,今年考试合格证书将于11月28-29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集中办理。请办理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按照证书办理流程的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办证资料,按时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第一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栏,查看并认真阅读“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7年度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第二步:请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找寻红色标记的“证书编号查询”或“合格证明编号查询”,点击红色标记,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的“证书编号”或“合格证明编号”,填入合格人员登记表“证书(证明)编号” 栏。
第三步:请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点击可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增项合格证明的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其中,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式3份;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然后参照“通知”附件中有关《样表》的内容,认真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将1寸照片粘贴在《合格登记表》上,在《报名条件证明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第四步:考试合格人员请在准备好上述资料后,方可按照“通知”中办理时间安排前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办证资料不齐全或办理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第五步:一是请在证书办理当天到集中办理地点“资格复查处”将通知中要求的资料分别交工作人员进行复查。二是复查合格后,到“证书发放处”领取合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并在证书或者合格证明规定处贴上2寸照片。三是到“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书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3份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盖章完毕后即办证结束。
办理增项证明的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明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盖章完毕后即办证结束。
办理合格证书的持合格证书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离开;办理增项证明的持合格证明离开。
第六步:办证结束离开办证大厅,合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本人妥善保管,《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1份交工作单位放入考生人事档案,1份考生自己保存。
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高效有序领取证书。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