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组织工作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社厅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及专业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科目及条件:
凡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报名系统中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主证)方可报考“增报专业”(增项),成绩当年有效。“增报专业”级别报考人员须提供主证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上述报考条件及有关学历专业等规定可在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文件导读中人事专栏查询。
(三)专业设置
一级建造师共设置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缴费。时间如下: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10:00— 8月10日19:00;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0日10:00— 8月10日23:00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建议考生注册时绑定本人手机号,网站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往年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往年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可下载(网址:www.cpta.com.cn)。考生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如实、正确填写《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需注意: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对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均按新考生处理,并生成新档案号。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6.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报名,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9月19日至25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入“打印准考证”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时间
2016年9月24日-25日(均为北京时间)
9月2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共分10个专业)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在乌鲁木齐市、南疆和北疆各设一个考点。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十、教材购买入口:考试书店(http://book.examw.com/jzs1/),联系电话:4000-52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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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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