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Z3020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形式:(1)颁发施工许可证;(2)批准开工报告。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小:①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②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
(2)抢险救灾工程(急);
(3)临时性建筑(临时);
(4)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农);
(5)军用房屋建筑(军);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开工报告:已经办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直接开工即可。)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1)性质,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
(2)主体,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
(3)内容,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1Z30201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规划)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进度)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人)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技术)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措施)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强制监理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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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钱)
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律、行政法规:
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有权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其他部门都不得增设;
(2)其他条件:
①《消防法》规定,消防设计验收的规定: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②《节约能源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节能义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重要分析】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内容,要求务必深度掌握;
2.注意提炼总结,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9条内容,9个关键词,分别是:(1)土地(2)规划(3)进度(4)人(5)技术(6)措施(7)监理(8)钱(9)其他。
1Z3020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一、申请延期的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333,最长9个月,一般3个月】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1)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2)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经核验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收回其施工许可证,不允许恢复施工,待条件具备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
三、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
(1)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项目。
【注:开工报告的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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