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此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
在本题中,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本身的损失及清理、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是其合同义务(责任);延误的工期可以顺延,因此这两项索赔成立。“施工机械设备的损毁”与“施工单位自己人员的伤亡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是其合同义务(责任),是承包人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因此向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不能成立。
32[简答题]
背景资料:
某开发商投资新建一栋24层住宅楼,经公开招投标,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总价5000万元,其中工程价款约定如下:(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等额扣回;(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4)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公司委派另一处于后期收尾阶段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于项目经理较忙,责成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总工程师认为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完善,满足指导现场施工的要求,可以直接用《施工组织设计》代替《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需要再单独编制。
事件二:本工程总施工时间7个月,施工过程中,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统计如下表:
月份3406789
实际完成工作量(万元)400800850900800650600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订《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确定因钢材涨价增补价差40万元。因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力,建设单位罚款5万元。
问题:
1.列式计算本工程预付款及其起扣点分别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2.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7、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截至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
4.事件三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之前累计支付工程款是多少万元?本工程竣工结算是多少万元?本工程保修金是多少万元(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由哪些部分组成?并说明事件一中《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归属于合同的哪个部分?
参考解析:1.【参考答案】
工程预付款:5000×10%=500万元。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5000×60%=3000万元。
从7月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
【考点解析】
工程预付款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未施工之前,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一定金额的工程款,便于施工单位提前做好施工准备,更好的服务于工程施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额以及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相乘即可计算出预付款的额度是多少。本题预付款的额度为5000×10%=500万元。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到一定程度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开始逐步扣回建设单位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款,直至扣完为止。为了准确计算起扣点以及其他计算的需要,可以将题目中的施工单位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累加,如下表:
月份3406789
实际完成工作量(万元)400800850900800650600
月度累计400120020502950375044005000
因为预付款的扣点为3000万元,从上表可以查得只有在7月份才超过3000万元,因此从7月份开始扣回预付款。
2.【参考答案】
事件一中不要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一:公司委派另一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理由: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不妥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不妥三:不需要再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本项目24层为中型项目,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考点解析】
此题是考核考生是否掌握关于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职责以及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实施方面的综合考题。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6.2.4条之规定: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工作。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4.1.4条之规定: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4.1.5条之规定: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承包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以用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代替,但应能够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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