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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
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1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和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相关处室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24日 |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25日 |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三)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pta.gov.cn
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5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5日、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85682071。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8月5日-8月10日
老考生:7月26日-8月10日(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8月10日24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为“新考生”。2016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华课网校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五)“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新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请按此格式填写:“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已满**年”);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议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同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提供常州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有效工作年限内如有在外地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当地的社保缴费记录)。
5. 工作单位不在常州但是常州户籍的考生,除携带上述规定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六)所有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编号和个人信息两页均需复印)。
(七)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资格终审时将对考生社保信息进一步核查,请所有新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知考生限时提供。
(九)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9月19日至9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十)9月16日—9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
八、教材购买入口:考试书店(http://book.examw.com/jzs1/),联系电话:4000-52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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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考试动态: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考试指南 考试大纲 考试教材 新手指南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宝典 一级建造师考试题库 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及答案 一级建造师挂靠价格
附件: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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