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不允许代为承诺,请报考人员通过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的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试报名操作,切勿相信虚假宣传。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报考人员要警惕不法培训机构所谓“保 过”等招摇撞骗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一、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必读)
二、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三、关于部分专业是否符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符合发证资格理解的说明(点击必读)
四、资格类考试常见问题及答复
五、“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考流程
六、发票领取。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3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七、考后审核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1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领取。
考后6个月左右,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服务平台”——>“证书发放”栏目。
原文地址:http://www.xzrsks.com/News/2021/0706/E56AA09CE2EFA68E13F08B04EA9C1184.shtml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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