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补办
1、申请人应提交资料
申请人填写完成的《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随附以下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无误即返还)。
(2)持证人近期白底电子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
2、受理程序
(1)2016年前(含2016年)考试取得的证书补办:
该事项分两步受理
第一步:由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受理负责完成资料审核(受理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建设大厦东楼26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5360006)。
第二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负责审批并对接人社部补发证书。申请人自行将审核通过的资料提交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受理。(受理地点: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27号,贵州省人才市场10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6830878)。
(2)2016年后考试取得的证书补办:
2016年后取得的证书补办,申请人将资料直接交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审核受理即可。
3、受理时间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受理事项: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只补办1次,所以按年度办结,每年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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