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7月5日- 7月7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教育、卫计岗位在攸县发展中心659室领取,其他岗位在攸县发展中心657室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公开招聘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才引进岗位按报名资格复核确认合格的人数参加面试。对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
(1)教育类岗位:教育人才引进岗位面试内容为上课(上课时间10分钟,考前备课40分钟),教育公开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说课时间6分钟,考前备课30分钟),音体美和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和音乐、美术教师人才引进岗位需另加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2)卫计类岗位:卫计护理岗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试,卫计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3)其他岗位:党校教师人才引进岗位面试内容为上课(上课时间10分钟,考前备课4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七)成绩合成
教育、卫计公开招聘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公开招聘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人才引进岗位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应聘同一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总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人才引进的对象,按照攸县人才引进管理相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登陆“攸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纪律监督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731-24232421(咨询)
0731-24327825(咨询)
县人社局监察室:0731-24257309(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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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