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龙游教育信息网相关公告)。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2.面试: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照报考学科分组进行。文化课学科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的能力、驾驭课堂教学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答辩等;中职专业课教师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幼儿教育教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同一学科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时的,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中职专业课教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 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幼儿教师体检同时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四)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在对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进行复审通过后,对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教育信息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在龙游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需满5年。对1年见习期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按时取得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龙游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教师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教育信息网”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三)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060。
五、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原标题:浙江省龙游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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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游 县 教 育 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