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证件(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形式一并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打印(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打印)。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幼儿教师编制管理,采取劳务派遣制的用工方式,具体方式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
凡于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月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组成,月基本工资执行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自2016年7月至今为1950元),绩效工资(由用工单位根据单位效益确定)。聘用期间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直属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和学校附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同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28013603
附件:
1、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
2、报考须知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天津市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