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一)笔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公告安排为准。
(二)面试
2017年6月21日公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
面试分为心理测试和专业测试,心理测试不计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专业测试提供参考。专业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心理测试时间:2017年6月22日。
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6月23日。
专业测试相关要求: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监审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 - 65114879。
原标题:云南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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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