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县政府网、南县人社网和南县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2017年已正式录用到南县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自主选岗与聘用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同岗位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教材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2)自主选择应聘学校结束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符合《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南发〔2017〕4号)相关条件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相应优惠政策。
(4)凡聘用教师,须在受聘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在3年内不准办理脱产学习和跨乡镇调动手续,否则予以解聘。另外,享受《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规定的优惠政策的,聘期不少于5年。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由县纪委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及监督电话:
南县教育局人事股:0737-5221318
南县监察局:0737-5216258
原标题: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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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教育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