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方式
(一)成绩确定方式
在校考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两项合计为总成绩。即总成绩=校考试成绩×30%+教学能力测试分数×70%。
(二)在校成绩
在校成绩以毕业生在校成绩单为准。
(三)教学能力成绩
由长治市教育局组织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
2017年5月29日上午8:00
2、测试地点
长治市实验小学(城区英华南巷48号)
3、测试程序
①抽题:参试人员于讲课前1小时30分到测试点,凭本人身份证报到并抽定课题。课题内容范围为:小学为五年级课程内容;初中为二至三年级课程内容。
②备课:抽题后用1小时备课,备课期间不得离开备课室,独立完成备课,并写出一份所讲内容的教案。
③讲课:参试人员面对评委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
④口头答辩:讲课结束后参试人员现场口头答辩。答辩题由评委根据课堂教学内容提问2个问题,时间为5分钟。
⑤答辩结束后参试人员需留下本人教案方可离开测试教室。
(四)录用方式
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数的,按总成绩学科排名录用;总成绩并列的按主学科在校成绩、讲课成绩排名顺序录用;报名人数少于等于岗位数的,成绩在70分以上者直接录用。
六、聘用审批
经教学能力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长治市教育局在长治教育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社局、市编办根据招聘领导组意见下达聘用通知单,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报审,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专项计划,教育局为毕业生办理派遣、档案转接手续,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7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对不按规定时间签约报到,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派遣回原籍就业。
七、纪律监督
(一)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遇涉及本人有应回避的情形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355-2058512(长治市教育局人事科)
0355-2192522(长治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355-2058522(长治市教育局监察科)
0355-2028399(长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科)
原标题:长治市市直学校招聘山西师大优秀免费师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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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治市市直学校招聘山西师大优秀免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xls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