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共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3人,其中招聘有教学经验的教师30名,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33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荷塘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非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荷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荷塘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荷塘区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均为2017年5月27日,5月31日,6月1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简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2017年应届生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计算机相关专业除外)、普通话水平证(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及其它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有教学经验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在职证明(需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和2016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在编人员另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所有报名均由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1、考试方式:面向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和面向往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人文科学常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分为答辩和说课两个环节。
(1)答辩和说课:答辩时量为3分钟,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量为8分钟,说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面试成绩=答辩成绩×20%+说课成绩×80%
答辩、说课、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