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岗位表|职位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2)。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的形式进行。初级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中级教研员岗位采取先专业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威海市交通学校(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南路28号)。
具体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www.whedu.gov.cn)下载《2017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教研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贴好照片)及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④教师资格证书。需于考察时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7年7月31日前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⑤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解除合同的证明或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其中在职教师应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