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
即:考试总分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文史知识)和专业科目,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60%)。
2、笔试内容: 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文史知识、时事政治;专业科目为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中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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