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及考核选岗的公告
根据《2017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1号)文件规定,我区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及考核选岗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本次招聘特岗教师应参加体检人数45人,放弃体检4人,实际参加体检人数41人;体检合格41人(体检结果详见附件1)。
二、递补体检
(一)报到及体检
根据体检后出现的缺额,在参加同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名单见附件2)。递补体检人员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7:3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门口(地址:广安区建设路26号,北辰街道办事处)报到,集中统一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本人不再补检。
三、考核选岗
(一)考核
体检合格人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前,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交至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档案室(地点:广安区思源小学校)进行考核,逾时未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因考核出现的岗位缺额,按面试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选岗
考核合格人员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10:00前,带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会议室(广安区建设路26号,北辰街道办事处六楼)参加选岗;逾时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后特岗教师本人与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选岗或未签订协议出现的岗位缺额,按面试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
附件1:点击下载>>>
广安区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体检结果情况表 .xls
附件2:广安区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递补体检人员名单1.xls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