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7〕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7年7月17日进行腾冲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腾冲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因资格审查未通过等原因产生面试空额的递补人员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腾冲市教育局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云南省两学考试合格证、“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承诺书,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还未办理相关证件的由毕业学校出具有效证明);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空出岗位在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上述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云南省两学考试合格证、“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1份,同时,还须提供一张五分近期标准免冠照片。
五、相关要求
进入腾冲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按报考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持须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在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进入),若递补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腾冲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腾冲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腾冲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关注。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时与腾冲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确认参加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75-5137214
原标题:腾冲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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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