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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汉中南郑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中国·南郑  2017-07-16  【

2017年汉中南郑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17〕154号)及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南郑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

  2、面试地点:南郑县城关第一中学(南郑县汉山街道办事处北大街司法路53号)新教学楼(从新大门进入)。

  二、面试对象

  报考2017年南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后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面试分组

  面试一组:小学语文1-4职位。

  面试二组:学前教育1-5职位。

  面试三组:小学音乐、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心理咨询职位。

  面试四组: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初中英语职位。

  每个面试组对应设有候考室、备课室、面试试场。

  四、面试内容

  初中:南郑县使用的现行八年级下册相应教材。

  小学:南郑县使用的现行五年级下册相应教材。

  学前教育:南郑县公办幼儿园使用的现行大班下册语言、社会教材。

  五、面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学前教育岗位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初中心理咨询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从主评委处抽取试题后,对该问题进行分析,并阐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六、面试程序

  1、报到、交费:考生于2017年7月19日下午15:0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考试准考证在南郑县教体局人事科报到,参照《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相关标准,考生交面试费用50元。同时,可以到城关第一中学熟悉考场路线及试场位置。

  2、抽签:考生于7月20日早上7点前进入候考室,抽面试顺序签(初中心理咨询考生8点抽签,抽签后引导员按序带入面试试场面试)。

  3、备课:按抽取顺序每隔10分钟,由引导员引导至备课室抽取课题,进行40分钟的手工备课。

  4、现场试讲:考生按备课时间完成后按顺序带上抽签号、教案,在引导员引导下进入面试试场试讲,每人限时10分钟,试讲完成后,将教案上交评委,作为试讲评价的参考。

  5、公布成绩:待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公布前一名考生面试成绩,考生本人对面试顺序号和面试成绩当场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退场。

  七、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个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八、面试有关事项

  1、考生务必于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早7点前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城关第一中学参加面试。

  2、考生在候考室门口接受金属探测仪探测,考生应关闭手机主动交监考员后方可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备课室、面试试场门口悬挂信号屏蔽仪。候考室、备课室、面试试场启用监控设备。

  3、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相同时,专业科目成绩高的排前;专业科目成绩相同时,师范教育类本科生排前;学历相同时,本地生源排前。

  面试结束后,在南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0916-5512847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南郑县特岗办

  2017年7月14日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1.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2.考生应携带规定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到、抽签、面试,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使用的教材、纸张统一提供,考生除自带备课用笔外,不得携带任何辅导材料和参考用书。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7月20日上午7:00前,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南郑县城关第一中学新教学楼对应候考室。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着装应朴素、得体,不得佩戴学员警号等明显标示物。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封存上交。对擅自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有关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4.考生按抽签结果确定面试次序。上午7:00开始抽签。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评委进行面试。面试中必须使用普通话且只介绍面试顺序号,不得介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籍贯等个人信息。

  6.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进行8分钟时,计时计分员作第一次报时,告知考生还有2分钟。第二次报时,考生立即停止试讲,在候考室外等候公布成绩并签名确认,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前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大声喧哗或谈论考试内容。

  8.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考试规定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改后《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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