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化市辉南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文件精神,经辉南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范围
“985”、“211”师范类院校和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三本院校除外)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所学专业一致;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从事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2000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7.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
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上午8 :30—11:30,下午13:30—15: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主教楼三楼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辉南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
5.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正面照3张。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学科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http://rsj.tonghua.gov.cn/)。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六、政策咨询电话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8221629
辉南县教育局 0435-822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