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高中招聘教师55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5名,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等12个学科。具体招聘学校、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11月24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周六、周日不休息。
地点:南通市教育考试院一楼(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3549320,邮箱:ntsjyj2019szzp@126.com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均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2.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高中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④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⑤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网络报名者须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将相关材料(同现场报名须交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指定邮箱:ntsjyj2019szzp@126.com。由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11月30日(9:00至14:00)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要求的纸质材料原件。
4.本次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nantong.gov.cn)公告。
5.领取考试通知书时间: 11月30日(9:00至14:00),地点: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照招聘公告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面试
面试时间:12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提问方式来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模拟上课成绩和提问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照模拟上课占80%,提问占2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 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1.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以模拟上课成绩高分者在前),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告。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具体学校(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教育局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高中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拟聘用人员须于2019年7月底前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8840
纪律监督:0513-85098850
附件:
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高中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