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第三次计算机、监理工程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及省驻济有关部门(单位):
2015年度第三次计算机、监理工程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社会工作师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单位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
计算机证书领取(按第一、二次市直各单位人员名单汇总后到市考试中心领取),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合格人员名单。
监理工程师县(市、区)初审后统一提交材料到建委工程建设科,市直各单位经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持相关材料到建委工程科审核,联系方式:3239809
二、逾期未领证书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为保证窗口正常工作秩序,对于超过此期限仍未领取的合格证书,请随下一批证书集中办理,敬请考生相互转告。
三、提交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
2、通过人员准考证(或当时报名时的报名审核表)和身份证原件;
3、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审核人员如对证书的真伪存疑,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打印、手写都可),表中的证书编号一项请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需填写完整。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5、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如准考证同底版照片没有保存,可去照相馆翻拍准考证上的照片。
6、主管部门统一办证时需提交汇总表
7、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办理需提供报名期间在我市参保的养老保险证明。
四、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8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济宁市
太白湖新区16号(京杭路以南、运河路以西,新城发展西邻),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二楼(3号窗口或A213室)。
公交路线: 7路车(火车站发车)至人社综合服务中心站;69路车由北向南至廉庄站下车向南200米,十字路口至京杭路向西200米路南。联系电话:296727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