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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苏州大市范围合格证书快递服务通知

来源:苏州人事考试网    2016-01-06   【

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苏州大市范围合格证书快递服务及设置证书领取有效期的通知

  点击此处进入>>证书查询邮寄系统

  近年来,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规模不断扩大,考后的证书数量也不断增长。为进一步方便考生领取证书,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开展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证书邮递寄送服务。

  本着安全第一、考生自愿的原则,邮寄登记也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苏州大市范围内各考点的考生均可于网上报名期间,通过报名系统对个人证书邮寄信息进行登记。考后如存在合格证书,我们将于证书下发后的第一时间将合格证书寄出。

  方式二:针对报名时错过邮寄信息登记的考生,也可于证书开始发放后通过证书查询邮寄系统进行邮寄登记,证书开始发放时间以苏州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栏目的通知为准。具体登记及发放方式因地区不同有所区别,具体方式如下:

  苏州市区考点范围内的考生如需证书邮递寄送服务,可于证书开始现场发放后的三个月内,登录苏州市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邮寄系统”,选择相应考试批次,填写身份证号码并输入报名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后,经核对信息无误后,可以对证书邮寄信息进行填写登记和申报。证书发放三个月后,将停止该批次证书的邮寄登记。

  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太仓考点范围内的考生如需证书邮递寄送服务的,可于证书到达我中心的10天内,登录苏州市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邮寄系统”,选择相应考试批次,填写身份证号码并输入报名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后,经核对信息无误后,可以对证书邮寄信息进行填写登记和申报。证书邮寄登记10天后,将停止该批次证书的邮寄登记。该批次证书将下发至各县级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发放。具体现场发放时间请咨询各县级市人事考试部门。

  此外,近期我中心对库存的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发现尚有部分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合格证书在中心存放多年而未领取。出于人性化考虑,我中心将由工作人员对此类库存证书的考生逐一进行再确认,通知考生前来领取证书, 对于不方便前来领取的情况,考生也可通过电话,采取人工登记的方式,选择进行邮递寄送库存证书。联系电话:0512-65169436。

  为加强今后证书管理,确保证书保管和发放安全,即日起,我中心还将对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证书施行有效期管理,考生需在证书开始发放的三个月内对证书进行现场领取或邮寄申请。为保证窗口正常工作秩序,对于超过此有效期仍未领取的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中心将集中存放保管,于之后的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集中对外现场领取,其余时间不再对外发放。敬请考生见谅并相互转告。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

  具体邮寄注意事项如下:

  1.此项服务限中国大陆范围内。

  2.邮递费用:江苏省内15元,江苏省外20元,采取到付的方式(含电子返单费用,中国邮政EMS在收件人签收后,将签收单扫描发送回我中心,以便中心归档备查。)。邮递费发票将随证书一同寄送。

  3.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邮政快递服务热线0512-65811767。

  证书邮递特别提醒:

  《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

  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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