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考试网2016年广州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事考试网  2019/7/17 21:41:28  

  内容摘要:广州市人事考试网2016年广州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9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审查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穗人考中心函〔2016〕85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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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粤人考函〔2016〕79号)要求,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科  目  名  称

试卷满分

合格线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100

5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100

50

  
  二、考后复核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即日起至9月9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三、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四、考后复核提交资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附件2)一份(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资料提交的期限。按照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资料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