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知识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一)无公害农产品的概念和内涵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也就是安全农产品,或者说是在安全方面合格的农产品,是农产品上市销售的基本准入条件。
农业部于2001年4月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于2003年实现了“统一标准、统一标志、统一认证、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的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目的是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属于政府推动的公益性认证,不收取费用,同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工作制度。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采取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模式,强调以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以产品管理为主线,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以保证最终产品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产地认定主要解决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问题,产品认证主要解决产品安全和市场准入问题。
(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依据的法律规范
①《农业法》、《认证认可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制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制度所遵循的法规。
②“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是制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的政策依据。
③《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是全面规范农产品认证认定、监督管理的法规。
④《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印制、使用、管理等工作。
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规范了认定认证工作的行为。
(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标准依据
无公害食品标准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和基础,是判定无公害农产品的尺度。包括:产品标准、产地环境条件、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技术规范、认证管理技术规范。
农业部制定了无公害食品系列标准,标准系列号为NY5000。
(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组织机构及管理
由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告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明确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担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知识点】绿色食品认证
(一)绿色食品的概念和内涵
概念:绿色食品是指企业按绿色食品质量体系要求,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食品。
六大特色:
①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②种、养、加过程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范并接受监管部门全程监控;
③企业必须按照绿色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标准体系;
④允许少量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农药,不得使用转基因技术,生产绿色食品的原料必须是无公害的农产品;
⑤绿色食品包装、装潢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绿色食品规定的标准要求;
⑥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必须经过农业部绿色食品监测中心或委托指定监测中心全程监控,产品经农业部认证并发给绿色食品证书。
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①强调产品出自良好生态环境;
②对产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
③对产品依法实行统一的标志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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