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航运企业调度工作制度
1.航运企业值班制度
为保证调度人员不问断地组织、指挥运输生产,调度部门应实行每天24小时连续值班制度。解决船舶航行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指导船员处理在港作业及与港口和其他管理部门间的协调问题。对当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事项要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对下一班的值班人员作出交待和安排的建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2.会议制度
调度会议是组织船舶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会议,需经常、定时召开。如每天早八点,或每日晚五点召开。参加会议的有调度、货运(客运)、商务、机务、海监、船队、计划、人事、通信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会议内容主要是检查前期运输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解决目前还存在的问题,制定、审核下期的船舶运行计划。会议时间一般较短,会上只谈论和解决一些非常具体的生产问题。
3.调度命令
有调度下达给船舶的指示或命令,船长应认真执行。调度命令的内容包括:编号、签发人、受命人、发布时间及命令内容。它是分清调度与船方责任的依据。每位调度员都要对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坚决执行;对船长或下级调度部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准确记录,及时答复和处理。
4.调度通信
为了使调度室、航运企业有关人员以及上级领导机构及时了解船舶运作实况,掌握计划完成的水平,对远离企业所在地的船舶实施有效的控制,调度管理制度应包括完整的汇报及通信规程。岸上管理部门和船舶都必须严格执行《水上调度通信规程》的各项规定,保持船与调度之间的密切联系。
(四)航运企业调度作业调整
1、船舶在港作业调整
2、船舶运行作业调整
如果船舶或拖(推)船队已延迟发船,或在航行途中由于某种原因而延误,通过调度运行作业方式来调整,一般可采用提高船舶(船队)航速、变换拖(推)地点,在航行中加减驳船、另派拖(推)船至途中接送驳船等方法。
提高船舶(船队)航速的方法有:船舶主机在安全前提下超负荷工作。对机动货船而言可以收到一定效果,但采用这种方法只能在一定时间内允许,能赶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蒸汽动力装置在这方面有较好的性能,但速度提高也只能达到0.5~1.0海里/小时;对客船而言,其动力装置通常都有相当的储备马力(约10%左右),提高航速有一定的潜力;拖(推)船队可采用增加拖(推)船或调换大马力拖(推)船以及减少驳船的方法来提高航速,须视当时的具体情况而采用。
拖(推)船变更换拖地点,也是运行作业调整的一种方法。当换拖航线某一船队不能按时抵达换拖港时,可令另一队能按时抵达换托港的船队继续航行,直至与延误的船队相遇地点换拖而不在原定的换拖港等待。不过,由于技术营运性能的限制,拖(推)船不能超越原换拖港或拖(推)船需要补给燃料而不能解决时,便不能采用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