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
石家庄考区应试考生:
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部分报考人员正常参加近期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冀人考发〔2021〕31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为确保成绩延期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绩延期的适用范围
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期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成绩延期的上报时间
凡石家庄考区涉及“疫情管控,未能考试,成绩延期”的报考人员,请持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及《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于2021年11月25日之前提交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联系电话89631750。
附件: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rsj.sjz.gov.cn/col/1505292300881/2021/11/03/1635933212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