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3、4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
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
初、中级均采用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四、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初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1993年1月6日前,已评聘担任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
(二)报考中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l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7.1993年1月6日前,已评聘担任中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
8.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本款第1项规定,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三)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的,在资格审查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7月17日至8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下载),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照片要求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要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的报考条件,核对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打印考试报名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3)考生须于7月17日至8月17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4)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7月17日至8月17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1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
3.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六、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10月29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11月3、4日。
七、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可提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三)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无须携带任何文具。禁止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四)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
(五)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现实的结果为准。
(六)应试人员须连续作答所报考专业的两个科目,总计作答时间为3小时;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其报考的两个科目均视作“缺考”处理;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阅。考试用书共出版32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咨询电话:010-64962347。
教材预订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通过华课网校考试书店。教材咨询电话:4000-525-585。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公告为准。
附件: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批次设置及时间安排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8年7月12日
2018年度经济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批次 |
专业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1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2 |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3 |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
11月4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3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4 |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
11月4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4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