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8年度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贵州省内合格标准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8年度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标准为:初级、中级各科目成绩均不低于70分。
二、请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生即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工作时间内到黔南州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匀都国际B栋503室(原茶场)。
三、资格复审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信息表1份(需单位盖章)、近期1寸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如需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四、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