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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各市2019年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时间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通知》中,明确指出云南各市2019年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按照《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专〔2008〕6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昆明市申报人员请报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委会)。在今年的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高级经济师申报时间:2019年6月24日— 7月12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因申报人数较多,请各州(市)申报人员分时段进行申报,如有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请提前一周电话预约。具体申报时间如下:

  (1)6月24日—6月28日:昭通市、曲靖市、保山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临沧市

  (2)7月1日— 7月5日:玉溪市、红河州、迪庆州、

  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大理州

  (3)7月8日—7月12日:省属单位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年已启用新版表格,可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单位审核盖章,中、高职均需提交一式45份纸质版。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4.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著作,按顺序装订成册。

  5.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6.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的相关材料、申报人履职期间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

  (二)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7号)要求,规范申报行为和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4.材料须由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同时提交《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及电子版(dbf格式,请下载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5.0填报,以“单位+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正高级经济师材料,州(市)申报人员由州(市)工信局统一报送,省属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5.《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6.2019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7.申报材料清退有关事项

  (1)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届时请到省工信厅1509室办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8.职称证书领取有关事项

  (1)高级职称证书:由省人社厅发放,请与主管部门或州市人社局联系领证事宜;

  (2)中级职称证书:请于清退材料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小一寸照片到省工信厅1509室办理,办理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

  9.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组织人事栏下载。

  10.受理材料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楼2楼。

  联系人:党昱 游中州

  电 话:0871-63331352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2.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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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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