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19年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得知陕西2019年正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聘任为高级经济师及相近专业副高级职务累计满5年以上。
3、 申报对象连续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4、 参加经济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筹备、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等全过程工作。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组织、指导较大范围专业活动的能力。
2、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能够主持完成重大科研活动并得到业内公认。
3、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制定市(厅)级以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或省(部)级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和行业标准等。能主持完成重大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
4、 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主持小型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营管理能力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任期内管理的企业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保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两项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一项以上:
1、 国家级专业成果奖获得者,或省(部)级经济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经济研究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项目3项以上,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供相关证明)。
3、 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作为主要骨干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研究成果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评审或验收。
4、 主持制定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制定3项市级以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省(部)级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实施。
5、 主持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期间,企业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或连续3年排名提升。
6、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期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安置就业人数、节能减排指标中,有3项指标连续3年全省范围内同行业排名前三名,或实现本单位利税和安置就业人数连续3年比上年增长15%以上。
7、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期间,不断推进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所在企业拥有1个以上中国名牌或2个以上省名牌产品,或拥有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本人在创名牌产品研发或专利发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名牌产品研发需提供个人贡献证明,所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两名,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名)。
8、 主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期间,单位的管理模式、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推广和表彰。
9、 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期间,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成果显著,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资质认定。
10、 专业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入选省(部)级行业领军人才以上等奖励。
11、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经济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从事经济管理类培训或经济研究工作的,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20万字以上经济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10万字以上经济专业学术著作2部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12、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从事经济管理类培训或经济研究工作的,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报
1、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 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 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 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学历要求已取得高级经济师或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经济工作20年以上并具备本办法业绩成果条件3项以上可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