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经济学家卡塞尔于1922年提出购买力平价理论。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是:两国货币的购买力之比是决定汇率的基础,汇率的变动也是由两国货币购买力之比变化引起的。购买力平价分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
①绝对购买力平价
绝对购买力平价说明的是某一时点上汇率的决定,即汇率等于两国一般物价水平之比。用e表示直接标价法下的汇率,Pd和Pf分别表示本国和外国一般物价的绝对水平,则其公式为:
e=Pd/Pf
②相对购买力平价
相对购买力平价说明的是某一时点起汇率的变动,即两个时点的汇率之比等于两国一般物价指数之比。用e0、et分别表示基期汇率和报告期汇率,PId和PIf分别表示本国和外国一般物价指数,则其公式为:
et/e0=PId/PIf
相对购买力平价和绝对购买力平价之间的关系:如果绝对购买力平价成立,相对购买力平价一定成立。反过来,如果相对购买力平价成立,绝对购买力平价不一定成立。
(2)利率平价理论
利率平价理论从国际资本流动角度探讨汇率,考察利率对汇率的影响,特别是对短期汇率变动的影响。利率平价理论分为抛补利率平价和未抛补利率平价。
抛补利率平价理论讨论的是远期汇率的决定。
抛补利率理论表明远期汇率由即期汇率和国内外利差决定,高利率货币远期贴水(相应地外汇升水),低利率货币远期升水(相应的外汇贴水),年升贴水率等于两国利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