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第十四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名单的通知
闽建注册〔2016〕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钖等6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陈钖等6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闽建注册〔2016〕49号附件.xls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6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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