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结构工程师考试考后注意事项
成绩查询
根据“天津人事考试网2017年天津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7]8号)精神,将于2017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合格标准
2017年天津结构工程师合格分数线暂未公布,公布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根据历年天津结构工程师合格分数线划定标准,2017年天津结构工程师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参考如下:
考试名称 |
基础考试 |
专业知识 |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 |
240 |
132 |
80 |
48 |
二级 |
|
|
80 |
48 |
成绩复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考后复审
特别提示: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参考:2016年注册结构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