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第三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注示〔2017〕7号
根据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的规定,我中心对刘勇等9人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4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举报和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盖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302室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73442
传 真:027-68873443
附件:刘勇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doc
2017年4月10日
2017年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_延续_变更注册信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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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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